• 欢迎来到中国食用菌商务网
  • 登录
  • 注册
  • 免费咨询热线:010-68660844

专题推荐

持续推动体重管理年行动菌菇变减重神器

持续推动体重管理年行动菌菇变减重神器

为培养造就兼具技术深度与产业视野的食用菌行业领军型人才,助力食用菌产业高质量发展,2025年5月8日-10日,由中国乡镇企业协会食用菌产业分会主办、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承办、中国食用菌商务网协办的“

为培养造就兼具技术深度与产业视野的食...

2025年3月29日-31日,由中国乡镇企业协会食用菌产业分会主办、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承办、中国食用菌商务网协办的第一期乡村菌业专家高级研修班在京举办

2025年3月29日-31日,由中国乡镇企业协...

2025年2月17日上午,由中国乡镇企业协会数字经济专业委员会主办、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承办、国家农业信息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协办的“数字乡村建设领军人才高级研修班”在北京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开班。

2025年2月17日上午,由中国乡镇企业协会...

食用菌工厂化生成专题

食用菌工厂化生成专题

菌中贵族 羊肚菌

菌中贵族 羊肚菌

如何鉴别灵芝孢子油?

发布时间:2018-12-17

  来源:中国食用菌商务网

  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:“加强农业基础地位,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,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,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,增强农业的市场竞争能力。”值得指出的是,在这里将增强农业的市场竞争力作为农业发展的一个重要落脚点,完全符合我国农业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。
   农业市场竞争力强弱是相比较而言的。一个地区农业市场竞争力的强弱,需要在全国各个地区之间进行比较。一个国家农业市场竞争力的强弱,需要在世界各国之间进行比较。因此,增强农业的市场竞争力,不仅要着眼于全国,而且要放眼于世界,将国内各个地区的比较优势进行整合和集中,在充分发挥各地优势的基础上增强全国农业的优势,进而使我国农业在国际竞争中得到稳步发展,同时也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坚实的农业基础。 为增强我国农业的市场竞争力,提出以下几点政策建议:
  1、加快结构战略性调整,着力构建农业产业带。各地都要适应市场需求变化,根据当地自然经济条件,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集中连片地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。无论种植业还是养殖业,都应加大农业布局调整力度,促进各种生产因素向优势区域集中,逐步使各种重要农产品全面实现区域化布局。国家运用世贸组织规则,加强对农产品优势区域的支持,包括统一提供良种、推广先进种养模式和提高产前产后各种社会化服务,不断推进农业科技进步,提高农业发展的科技含量,使之形成在国内外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农业产业带,尽早建成一批驰名世界的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。
  2、全面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,大力提高农业经济效益。在发展优势产业带的同时,广泛采用“公司+基地+农户”等途径,主要依托龙头企业建立原料生产加工基地,通过生产加工基地把分散的农户有效地联结起来。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大规模地发展订单农业,按照加工销售的要求发展优质农产品生产,提高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尤其是食品的质量安全标准,满足小康社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消费要求。进而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带的产业层次,由主要提供原料等初级产品变为主要提供食品等加工品,大范围地实现农产品价值升值和效益提高。同时逐步改变我国过去以出口初级农产品为主的状况,提高出口农产品加工制成品特别是精深加工制成品的比重,提升我国农业参与国际竞争的产品档次,进一步提高农业的综合效益。
  3、逐步发展农业规模经营,推动农村经营体制创新。在稳定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,对于非农产业较发达、农民外出务工较多、土地撂荒面积较大等有条件的地区,根据依法、自愿、有偿的原则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,逐步发展规模经营,形成土地逐步向种田能手集中的流转机制,不断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和生产效率。在农业产业带建设过程中,更应重视农村经营体制创新,逐步健全和完善农村双层经营,继续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,大量发展区域化布局所要求的农业专业户,通过加强操作技能、市场知识和法律等项培训,逐步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,不断改善和优化我国农业发展的微观基础。
 

中国食用菌商务网公众号

更多资讯 ! 欢迎扫描左上方二维码关注中国食用菌商务网微信公众号

台风灾后食用菌生产自救措施

1. 保持环境卫生,做好病虫害防控。要及时清除菇场周围的...

2025-06-12 14:14:17

食用菌新品种“豫香2号”的栽培要点

2021年8月6日,由三门峡市农业科学研究院选育的豫香2号经...

2025-06-10 16:19:56

食用菌出菇营养液添加方法

喷施营养液的时间以子实体大量出现时为宜。喷施时应注意...

2025-05-28 15:01:50

食用菌夏季栽培要点和注意事项

1. 选择菌种应根据当地的气候特点,选择适宜的栽培种类及...

2025-05-27 16:06:49

食用菌化学药剂保鲜法

1. 盐水浸泡法。将鲜菇浸入0.6%的盐水内10分钟,捞出沥干...

2025-05-14 15:19:38

春季食用菌制棒技术要点

1. 做好清洁生产随着气温回升,生产环境微生物活性增加,...

2025-04-30 13:47:23

春季如何做好林地食用菌管理?

1. 低温期注意防范大风。林地食用菌处于休眠阶段时,应注...

2025-04-28 14:45:31

大风天气后如何做好食用菌生产恢复工作?

1. 修补破损覆盖物大风过境后,要及时巡查棚室。对因大风...

2025-04-11 14:10:41

春季食用菌生产管理技术

一、温度管理晴朗天气,气温较高时棚内温度会更高,为保...

2025-03-18 14:47:21

食用菌液体菌种接种方法

1. 料表面接种法这是目前采用较普遍的方法,接种时多为瓶...

2025-03-14 14:56:59

食用菌培养料残渣的四种综合利用方法

一、可作培养料二次利用以平菇废料栽培草菇为例,平菇以...

2022-03-02 15:41:19

香菇的种植综合要点

香菇它口感鲜美,营养丰富,是家家户户常做的菜品之一...

2019-08-23 08:45:32

食用菌废菌渣的综合利用

又到了一年一度平菇废菌包清棚季节。国家环保力度加大...

2018-08-15 11:13:46

科技创新 点“草”成金——菌渣综合利用助推食用菌产业新旧动能转换

十二五以来,山东省食用菌产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,产量...

2017-12-14 13:45:57

果园套种大球盖菇综合生产技术

大球盖菇是联合国粮农组织向发展中国家推荐的菇种之一...

2017-08-28 14:56:06

香菇深加工及综合利用新技术

  该成果包括以下内容:   (1)以香菇、灰树花、灵...

2016-11-21 15:58:02

种养废弃物高效生产食用菌及菌渣综合利用关键技术

  相关资料显示,我国每年产生的种养废弃物大约有36亿...

2016-05-24 17:24:38

姬菇袋料栽培出菇管理综合措施

1、温度:姬菇属于低温型菌类,菌丝生长温度 5~28 ℃,...

2016-03-10 14:03:29

香菇菌柄的综合利用

代料栽培香菇菌柄较长,加工时常需剪去部分菌柄。剪去...

2015-09-01 14:17:16

香菇菌柄的综合利用

代料栽培香菇菌柄较长,加工时常需剪去部分菌柄。剪去部...

2014-10-09 14:11:32

台风灾后食用菌生产自救措施

1. 保持环境卫生,做好病虫害防控。要及时清除菇场周围的...

2025-06-12 14:14:17

食用菌新品种“豫香2号”的栽培要点

2021年8月6日,由三门峡市农业科学研究院选育的豫香2号经...

2025-06-10 16:19:56

“菌+果”套作栽培管理技术——羊肚菌种植与管理

1. 整地做畦11月下旬12月上旬,对樱桃树行间的土壤进行处...

2025-06-09 15:48:45

银耳新品种“秀银1号”

秀银1号是福建农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和古田县食用菌研发中...

2025-06-06 15:23:01

香菇菌棒越夏指导意见

1. 一保保是指保障香菇种植基地应具备的基本条件,是菌棒...

2025-06-06 14:57:50

高温季节香菇生产注意事项

1. 春栽香菇越夏越夏场地以林下或室外三层遮阴棚效果最好...

2025-06-04 14:43:19

“水培蒜黄+平菇”高效栽培模式——平菇栽培

1. 培养料制作。定制菌棒和养菌棒时间约需2个月,3月底至...

2025-06-03 15:36:36

地栽香菇有哪些技术管理要点?

地栽香菇技术的出现,填补了中国北方夏秋高温季节不出鲜...

2025-06-03 15:26:27

大球盖菇栽培——发菌及出菇管理要点

1. 发菌管理发菌阶段管理的重点是培养料温、湿度的控制。...

2025-05-30 15:23:48

高多糖品种“申香1504”的特征特性及栽培技术要点

申香1504为多孢自交选育品种,其亲本为上海市农业科学院...

2025-05-30 15:11:07

*版权所有

① 本网所有自采资讯信息(含图片)独家授权中国食用菌商务网发布,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;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,并注明来源,例:"中国食用菌商务网"。

②本网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,并注明转载出处,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

③如因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,请在30日内进行。